饮料被爆质量问题,赔偿金未一致

糖酒会,云平台|2014-10-28
    饮料被爆质量问题,赔偿金未一致。食品法规定:生产不符合食品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标准的食品,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,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。     近日,莱阳的杨先生买到一瓶饮料,没有开封,里面却漂着一根长长的类似头发的絮状物。杨先生坚持索赔2000元,但被厂家拒绝,厂家只肯赔偿500元(饮料代理)。     杨先生说,9月5日他在莱阳佳乐家购买的乐源魔冰蜜桃汁里面,竟然有一根类似头发的絮状物,而饮料一直没有开封。发现饮料有问题之后,杨先生多次反映到超市、浙江的生产厂家,但是都未能得到解决。“他们只能赔500元,我坚持要2000元。”杨先生认为,常喝,电话费、误工费、精神损害等加起来值2000元。     记者联系到生产厂家负责山东地区的业务员孙女士。孙女士多次强调,公司一直把消费者放在位,公司多次和杨先生沟通赔偿事宜,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需要赔偿10倍,这种饮料的市场价格为2元一瓶,10倍赔偿为20元,但是现在公司赔偿的500元远高于法律要求的额度,但是杨先生一直不同意。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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