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1日起,深圳商家销售酒料需出示特定标识
糖酒会,云平台|2021-01-07
2021年1月1日起,《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》(简称《健康条例》)正式实施。 该条例规定,商家在销售酒精和碳酸饮料时需在货架或柜台上出示以下标识,包括: 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料提示符号 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料警示语 违法处罚额度和政府监督投诉电话 同时含有酒精的饮品需包含2种提示: 酒料提示符号 酒料提示语 并规定,医疗卫生机构、专门为未成年人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和主要为未成年人提供教育、教学、活动的场所禁止售卖酒料;禁止使用自动售卖设备销售酒料;以及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料。 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,应当要求其出示件;对不能出示件的,不得向其出售酒料。 来源:葡萄酒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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